标的名称:河北联邦伟业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债权项目
所在地区:北京市
招商主体:北京市国通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债权本金:12,700.00万元
基准日:2025年3月31日
联系人 孙经理 15910887366
资产情况
一、基本信息
截至2025年3月31日,转让方享有对河北联邦伟业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的债权本金12,700万元。
二、担保方式如下:
(1)抵押担保:河北联邦伟业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下称联邦集团)将持有的位于石家庄市裕华西路166号联邦名都二期综合楼(合计建筑面积223581.47平方米)作为抵押担保,为上述债权提供了12,800.00万元抵押担保(其中7800.00万元为第二抵押顺位、5000.00万元为第三抵押顺位),抵押类型为一般抵押。已办理了抵押登记,并分别取得《房屋他项权预告登记证》。
(2)连带保证责任担保:李某夫妇为上述债权提供连带保证担保。
三、诉讼及破产情况如下:
(1)2014年11月7日,河北省石家庄市太行公证处分别出具(2014)冀石太证经字第2017号、2018号《执行证书》;2014年12月25日,石家庄中级人民法院出具(2014)石执字第00425-4号、00426-4号《执行裁定书》,对抵押房产进行轮候查封;
(2)2016年11月8日,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受理了联邦集团的破产重整申请;2017年9月5日,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了编号为(2016)冀01民破2号之五《民事裁定书》,裁定批准了对联邦集团《重整计划(草案)》;根据裁定通过的《重整计划(草案)》债权受金偿额以本金为限分期清偿。
(3)联邦集团管理人2020年12月以收集选票方式调整联邦集团重整计划(草案),调整后的《重整计划修正案》为现金类重整债务中100万元以下部分以现金方式清偿,100万元以上债务部分以河北联邦集团存量资产作价抵偿或待存量资产变现后清偿,对联邦集团特定财产享有优先受偿权的优先类债权有权以所对应的特定财产变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
(4)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2年5月19日出具了编号为(2016)冀01民破2号之二十三的《民事裁定书》,裁定批准将河北联邦集团的破产重整计划执行期限延长至2025年9月5日。
|